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成都市技师学院、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都铁路工程学校毕业年度(2024年)中以下六类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请材料
(一)《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含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申请人提供纸质原件一式两份);
(二)申请类型证明材料(附件2)(申请人提供纸质证明,证明模板参照附件3。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或“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存在有效数据的,无需提供);
(三)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明细表(附件4)(各学院提供,电子档+纸质档);
(四)公示材料(各学院提供,电子档+纸质档)。
四、工作流程
(一)2023年9月22日前,符合条件的2024届(技师、工贸和铁工校)毕业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过期未向学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2023年10月8日之前,各学院完成申请材料初审并公示(不少于7天),并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至就业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确保2024届全体毕业生应知尽知,做好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和资格初审工作,逐一审核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本人),收复印件。要防止遗漏,同时严格按照申请类型证明材料要求审查,杜绝虚报冒领。
(二)在公示时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信息。公示信息仅限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学号、毕业年度。
(三)收到拨付资金后学校将及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毕业生本人银行卡发放补贴,毕业生填写的银行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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